疫情停課退費說明
一般生
1.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,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2.依臺南市教育局公告178893號辦理收退費辦法。
※退費皆依比例計算(5月上課天數為21天)5月停課9天,應退午餐費及點心費。
※材料費學期初己收,6.7月停課,依上課日數比例退。
※活動費已使用於戶外教學、畢業禮品且己用磬,故不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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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名稱 |
應退金額 |
計算公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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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費 |
306元 |
720/21=34.2(四捨五入) 34*9=3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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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心費 |
324元 |
750/21=35.7(四捨五入) 36*9=3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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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費 |
273元 |
(學期初已收,按比例退1.09個月)(材料費250元/月) 250*1.09=272.5(四捨五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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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退費總金額 |
903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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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費依據請見聯絡本第5頁。
全額補助生:含低收、5歲弱勢加額
1.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,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2.依臺南市教育局公告178881號辦理。
※退費皆依比例計算(5月、6月上課天數為21天)5月停課9天、6月停課21天、7月停課2天,應退午餐費及點心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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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名稱 |
應退金額 |
計算公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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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費 |
1084 |
5、6月一日退34元*30天 7月一日退32元*2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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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心費 |
1146 |
5、6月一日退36元*30天 7月一日退33元*2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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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退費總金額 |
223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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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費依據請見聯絡本第5頁。
課留退費說明
課留收費計算方式為:400元(教師鐘點費)×(服務總時數)÷0.7(鐘點費所占比例)÷(幼兒人數)=應收費用(計算後金額四捨五入)
5/18-6/18退費比照收費計算方式:400(教師鐘點費)×23(未服務時數)÷0.7(鐘點費所占比例)÷5(幼兒人數)=2629應退費用(計算後金額四捨五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