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111 年度通興國小報廢財產物品一批變賣公告。(第 2 次)
依據:
公告事項:
一、 通興國小報廢財產物品一批(如附件清冊),公告變賣,詳如說明:
1. 意者得檢具經濟部合法登記環保公司之資料。
2. 於 3 月 30 日前將估價單傳真(06-7873147)至總務處。
3. 經比價得標者,請於 4 月 8 日前將所有變賣之財產物品全部清理完成。(請於 3/31 、 4/1 、 4/6 、 4/7 、 4/8 這 5 天來清運)
二、本案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tses.tn.edu.tw/)同步公告,意者
請至網站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