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114 年度第一批(114-1)通興國小報廢財產、物品一批變賣公告。
依據: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章第六十條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
1.意者應檢具經濟部合法登記環保公司之資料。
2.於 114 年 4 月 28 日 16 : 00 前將估價單及合法登記公司資料傳真(06-7873147)至總務處,
如果不便傳真可以寄送或親送到本校。
3.開標時間: 114 年 4 月 29 日 10 : 30 於本校教具室。
4.本案不定底價,價高者得標。
5.經比價得標者,請於 5 月 30 日前將所有變賣之財產物品全部清理完成。
二、本案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tses.tn.edu.tw/)同步公告,意者請至網
站查詢,或現場評估後投標。